科學儀器設備是很多企業(yè)初創(chuàng)、研發(fā)、生產、檢測等環(huán)節(jié)不可缺少的資源。大型儀器設備更是如此,但從購置到維護、從耗材使用到聘請專業(yè)操作人員,都是價格不菲,中小型企業(yè)很難負擔這筆開銷。另一方面,如果儀器的擁有者把這些設備“養(yǎng)在深閨”,也將要獨自出資“養(yǎng)活”這些設備。但是通過“共享”,儀器設備的使用率就可以得到提升,產生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為加快推進四川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充分釋放科技創(chuàng)新資源潛能,提高科研設施與儀器利用效率,實現資源共享,2017年,四川省政府出臺《關于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
為建設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服務體系,充分釋放科技創(chuàng)新資源潛能,9月20日,四川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共享工作推進會在成都舉行。
從會上獲悉,財政資金投入形成的,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fā)活動的大型裝置、單套價值在50萬元及以上的科學儀器設備等,原則上都應當對社會開放共享,涉及保密政策等法律法規(guī)另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
目前四川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及評價考核實施細節(jié)均已下發(fā)。按照政策要求,應開放共享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還包括財政資金投入形成,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fā)活動的科學儀器中心、科學儀器服務單元等。上述設備儀器的主要分布范圍,涉及四川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企業(yè)各類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分析測試中心,及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及大型科學設施中心等研究實驗基地等。
目前四川省已建立四川省科研設施與儀器共享網絡平臺,按相關政策,上述科研設施與儀器的管理單位應按照統一標準規(guī)范,公布科研設施與儀器目錄、開放共享管理制度,服務方式內容流程及收費標準等信息,實時提供在線服務。對于新購置的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應在完成、安裝、調試、驗收之日起的30個工作日內,錄入共享網絡平臺。
未來,四川省科技廳將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工作績效考核制度,對設備儀器管理單位的制度建設、開放程度、服務質量、開放效果等進行評價,對不履行共享義務的,將由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績效考核結果差或不按規(guī)定如實上報數據、公開開放與利用信息等情況,科技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予以通報,并視情節(jié)采取核減管理單位修繕購置資金;在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項目時,不準購置儀器設備等方式予以約束。對通用性強,但使用率比較低,開放共享差的科研設施與儀器,還將按規(guī)定在部門內或跨部門無償劃撥。
近年來,科技部在推動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方面開展了大量的工作,加強部門和地方統籌協調,制定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統一的科研設施與儀器的國家網絡管理平臺。與此同時,各地方也在通過創(chuàng)新券等方式加強引導,目前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的良好氛圍正在形成。
(資料來源:人民日報,四川日報,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