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發(fā)布預警提示,墨西哥對硫酸銨反傾銷調查作出初裁,對中國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
2月19日,墨西哥經濟部國際貿易慣例總局在《官方日報》上發(fā)布公告,對原產自中國和美國的硫酸銨(稅號為31022101)反傾銷調查作出初裁,決定繼續(xù)進行調查并對涉案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其中,對五洲豐公司和其它原產自中國的進口產品征收0.1782美元/公斤的臨時反傾銷稅,對Honeywell公司和其它原產自美國的進口產品征收0.1858美元/公斤的臨時反傾銷稅。
初裁決議自公布次日起生效,各利害關系方可在發(fā)布公告當天起30個工作日內提交相關信息、評論意見和對第一取證階段的補充證明材料,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7日14:00。
2014年8月12日,墨西哥,決定對原產自中國和美國的硫酸銨發(fā)起反傾銷調查,傾銷調查期為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損害分析期為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