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電池加速度沖擊試驗的簡單介紹將電池按照4.5.1規(guī)定的試驗方法充滿電后,固定在沖擊臺上,進行半正弦脈沖沖擊實驗,在最初的3ms內(nèi),最小平均加速度為75gn,峰值加速度為150gn±25gn,脈沖持續(xù)時間為6ms±1ms。東莞電池加速度沖擊試驗的詳細信息GB/T 31241-2014便攜式電子產(chǎn)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 測試項目:常溫外部短路,高溫外部短路,過充電,強制放電,低氣壓,溫度循環(huán),振動,加速度沖擊,跌落,擠壓,重物沖擊,熱濫用,燃燒噴射,洗滌試驗裝置; 1.加速度沖擊: 測試要求:將電池按照4.5.1規(guī)定的試驗方法充滿電后,固定在沖擊臺上,進行半正弦脈沖沖擊實驗,在最初的3ms內(nèi),最小平均加速度為75gn,峰值加速度為150gn±25gn,脈沖持續(xù)時間為6ms±1ms。電池每個方向進行三次加速度沖擊試驗。 圓柱型和紐扣型電池按照其軸向和徑向兩個方向進行沖擊試驗,方型和軟包裝電池按照三個相 互垂直的方向依次進行沖擊試驗。 接收標準:電池應(yīng)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2.貝爾全自動沖擊試驗臺(型號:BE-200)技術(shù)指標: 以上是東莞電池加速度沖擊試驗的詳細信息,如果您對東莞電池加速度沖擊試驗的價格、廠家、型號、圖片有任何疑問,請聯(lián)系我們獲取東莞電池加速度沖擊試驗的最新信息 |